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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宝鉴】活佛转世事务是兼具多重属性的国家治理事项

2026-08-05 中国西藏网

  编者按: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制度,有统一规范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近年来国际反华势力为遏制、分化中国,无视藏传佛教的传承制度,无视藏传佛教信徒信仰感情,频频炒作活佛转世问题,甚至出台相关法案,妄图否定历史定制,否定宗教仪轨,否定中国政府的最高权威。各地藏语系佛学院、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通过详实史实和系统阐释,驳斥谬论,正本清源,一致申明:活佛转世是中国内部事务,不容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研究员杨晓纯接受本网采访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是根植于我国雪域高原、传承几百年的宗教传承制度。一段时间以来,境外分裂势力刻意抛出“活佛转世是宗教内部事务、政府‘不应干预’”等谬论,企图割裂历史定制、干涉中国内政、图谋分裂。但历史脉络清晰完整、不容诋毁,活佛转世事务自制度诞生之始就嵌入了国家主权管辖体系。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研究员杨晓纯表示,活佛转世事务不是单纯的宗教内部事务,更不是别有用心者所宣称的是转世者自己“拥有的唯一合法权力”,而是国家主权、政府权威、宗教原则、信众情感等的综合体现。中央政府对有影响的大活佛的封授,体现着国家对西藏地方的主权和在大活佛转世认定上的权威,体现着政权大于神权的关系和“依国主立法事”的道理。

  历经几百年的发展演变,活佛转世制度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严谨严密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主要包括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坐床等,其中对有影响的大活佛采取金瓶掣签和报请中央政府批准继任已成为历史定制。 

  杨晓纯指出,达赖喇嘛的历史地位和影响与中央政府的封授密不可分。1653年清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喇嘛,“达赖喇嘛”封号得到中央政府正式确定。从此以后,历世达赖喇嘛转世须经中央政府批准和册封的制度遂成定制;1793年乾隆皇帝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金瓶掣签制度。到了民国时期,国民政府颁布《喇嘛转世办法》,并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主持完成了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认定和坐床。 

  历史定制逐渐完整转化为法律规范,从1793年清朝中央政府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到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我国逐步构建起完整法治化管理体系,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法治化管理也更加规范、明晰和全面。

  国内寻访、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等历史定制,已成为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依法管理切实保护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藏传佛教清净传承,让信众能够稳定、有序开展宗教活动,真正实现宗教信仰自由与国家长治久安有机统一。放眼全球,世界各国均依法管理本国宗教事务,决不允许境外势力介入,我国亦然。

  杨晓纯再次强调,活佛转世事务从来不是单纯的宗教内部事务。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制度进行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是行使国家主权、政府职责的必然要求。(中国西藏网 文/多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