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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校舞台艺术实践课程增值评价模式

2025-05-14 青海日报

  高校舞台艺术实践课程涵盖舞台设计、舞台艺术表演、舞台灯光技术、剧目创作与排演、数字媒体应用等,旨在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和技能应用于舞台实践,全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操能力,为学生未来从事艺术相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当前,高校亟须转变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单一评价标准的传统观念,采用增值评价模式,以学生阶段性学业成就为基础,引入新评价指标,对学生的艺术专业知识、核心能力、文化素养、心理情感、实践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学生个体成长进步幅度作为衡量标准,重在评价学生自身进步情况,而非将学生群体进行横向对比。

  构建贯通式评价体系

  高校艺术专业教师应积极探索增值性评价的优势,将学生的现在和过去进行对比,避免将所有学生置于统一评价标准下进行量化考评;要坚持以生为本的评价理念,明确舞台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评价周期应贯穿每位学生的受教育全过程,确定增值性评价的目的在于让所有学生以相同速率取得进步。据此,高校艺术专业教师应在舞台艺术实践课程实施前期、中期和后期设置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标准,以增值为核心,从纵向层面出发准确评价学生在不同学年和不同课程中的学习增长幅度。前期,教师设置增值评价的基准点,聚焦大学生入学之初对舞台艺术专业知识的认知,对艺术专业技能掌握情况设定具体评价内容;中期,教师聚焦大学生参与舞台艺术课程学习的课堂表现、随堂测验结果、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教学活动参与情况等评价内容,动态考评学生在实践课程中的努力和收获等;后期,教师应聚焦大学生学习成绩、演员修养、艺术情感表现力等发展水平,并与前两个阶段的评价内容相对比,而后进行整合,确定大学生的成长增值幅度。

  高校应关注学生个体显性和隐性要素的发展情况,构建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档案,将舞台艺术实践课程教学活动和评价相联系,将学生在不同教学节点产生的变化作为衡量起点和重点,促使增值性评价贯穿艺术教育教学全链条。基于此,教师通过绘制坐标图形,构建艺术专业学生成长数据库,将不同环节的评价内容上传到数据库中,为学生提供独立学习应用平台和空间,助力学生清晰认识到自身在舞台艺术课程实践中的收获和不足,而后进行查漏补缺,针对性地提升自己。

  构建共享式评价平台

  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艺考省统考应覆盖全国,这一要求为高校开展校际合作、共享共建艺术教育数据平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较为成熟的背景条件。各高校应围绕培养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这一共同目标开展工作,在宏观层面共建评价指标、评价环节和评价形式趋同的增值性评价模式,从根本上保障评价资源共享,为艺术专业学生成长提供全面、合理的正向评价依据,更好地保障舞台艺术课程实践效果。

  完善“跨校修读+学分互认”机制,为合作院校开通特色化艺术通识课程选修通道;学生可通过跨校学习或线上自主学习,将学习成果上传到共享平台中,由合作院校和所在院校分别给出成绩,汇总为综合成绩,计入学生学分系统中。据此,高校可精准了解学生的舞台艺术学习能力和优势特长,将学生分为不同的评价群体;高校之间通过及时沟通,为不同群体制作适宜的评价参数,为舞台艺术实践课程实施情况和学生学习成果提供精准的量化数据,引导学生保持优势、弥补短板,通过共享式评价平台取得增值进步。高校还应与艺术文化企业加强合作,了解与舞台艺术课程实践匹配的职业岗位需求,进而对学生的舞台驾驭能力、艺术表达技巧等作出评价,及时纠正学生在课程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共同提升舞台艺术课程实践质量。要鼓励企业参与高校艺术实践课程教学规划,在平台中增加舞台实践,模拟艺术实践课程在未来的真实应用场景,对学生活学活用的实践行为进行评价。如此,增值性评价与艺术专业学生应用能力融合、协调,以此为评价立足点,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和实践积极性。

  构建多维度评价方式

  在舞台艺术课程教学中实施增值性评价,需要全方位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变化、情感管理、审美水准、职业规划,乃至社会交往方面的进步幅度。高校应开展多维度评价,真正实现“以评促改”的教学评价效果。综合评价舞台艺术课程实施目标是否明晰、教学内容是否合理、课程教学方法是否灵活、教学情境是否融入情感、教学案例是否新颖和经典等。教师据此确定舞台艺术课程实施目标,确定学生学习舞台艺术的学术深度、在课程思政等隐性教育中的思想成长幅度,以及在掌握专业课程内容基础上应具备的审美素养等要求。而后,教师设计课程内容时将舞台艺术课程和思政教育元素对应的知识点详细罗列,总结舞台艺术实践课程育人目标和评价指标点。

  可尝试将舞台艺术实践课程总成绩考核划分为考勤、理论和实践三大部分,其中考勤分数占比10%,理论占比30%,实践占比60%。由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班干部轮流负责考勤,月末、期末进行统计,并向学生公开,确保考核透明。课程理论考核主要围绕舞台艺术课程教学内容,由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闭卷考试,按照统一评价标准给出合理分数,并由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无误之后将评价结果上传到学生个人成绩系统。课程实践考核由教师和导演联合组织实施;教师负责学生在舞台艺术表演实践中的考核工作,包括学生运用舞台艺术专业理论、编排节目、演出呈现等各方面的表现;导演针对学生在舞台艺术排演中的参与度、实际贡献度等给予评价。教师和导演的评价结果分别占比50%,二者皆以学生个体成长和实践水平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深化增值评价模式的运用,准确衡量大学生在舞台艺术课程实践过程中的能力提升情况,助力其稳步提升舞台艺术表演水平。

  〔作者单位:安顺学院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