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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三重逻辑

2024-11-29 西藏日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完成党的二十大所制定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谋划和部署,是指引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接续奋斗的科学指南。为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要弄清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逻辑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作出的科学判断,其直接理论生发逻辑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原理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丰富的社会革新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其中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社会基本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支配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它们的共同作用构成整个社会的矛盾运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遵循这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原理而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决定,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党创新理论的“根”,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就守住了“根”和“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对改革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发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以数千年大历史观之,变革和开放总体上是中国的历史常态。”在中国最古老的典籍《易经》中就已经表达了革故鼎新的改革思想。《易经·杂卦》记载:“革,去故也;鼎,取新也。”《礼记·大学》中亦有关于创新、革新的表述:“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战国时期商鞅提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的变法思想。北宋王安石提出:“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的论断,明确指出除旧布新符合天道自然运行的规律。一直到了近现代,穷则变,变则通的变法思想一以贯之,一脉相承,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人改革思想的源头活水。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逻辑

  “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是中华民族改革史的延续,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法宝,是四十多年改革史的深化和拓展。从1978年至今,党的每一次三中全会基本上都是围绕着社会主义改革进行部署,表现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线的历史演化逻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思想的严重束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自此改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法宝被运用于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根据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重点推动农村改革,随之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改革,逐步全面展开,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乡镇企业也得以迅猛发展。由此逐渐破除城乡之间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壁垒,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必然。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打破了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极大推动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奠定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总体规划,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谋篇布局。从“建立”到“完善”,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主动精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将重点转移到农村,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从党的十八大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此次全会进一步肯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突出体制机制改革,以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为抓手,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在我国改革开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的目标始终如一,改革的层次和水平层层递进,取得了一个个改革的伟大成就,体现了鲜明的历史演化逻辑。

  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逻辑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实践发展的逻辑必然。

  改革的理论从来都是为了回应实践的发展,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不仅是确定工作重点的根据,而且是划分社会实践发展阶段的根据。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就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我们党就是通过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揭示社会主要矛盾、分析和把握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制定党在各个阶段中心任务和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提出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而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各领域的风险问题。《决定》中提出的“六个必然要求”正是从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出发深刻阐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逻辑必然。

  回顾历史,立足实际,我们坚信只有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才能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本文系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编号:sztsjh-2022-7-19)成果。

  (作者单位:安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