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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中国宗教在文明交流互鉴中的积极作用

2019-05-21 蒲长春 中国民族报

  5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立意高远、意蕴深刻,不仅深化了对人类文明规律的认识,而且也为发挥宗教在文明交流互鉴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习近平主席指出:“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人类社会充满希望。同时,国际形势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更加突出,人类面临的全球性挑战更加严峻,需要世界各国齐心协力、共同应对。”宗教文化的多样化是文化多样化的重要表征,宗教文化同时也是造成国际形势不稳定、不确定特征的重要因素,是全球挑战中不容忽视、十分关键的重要变量。只有主动把握、积极引导这个变量,才能应对挑战,迎接希望。

  宗教既有积极性,又有消极性。只有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有效抑制其消极作用,宗教才能生存发展并适应社会。宗教既可能为文明交流互鉴“锦上添花”,也可能为矛盾冲突“火上浇油”。如何在文明交流互鉴中发挥积极作用,是中国宗教未来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关键的就是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在文明交流互鉴中的积极作用是题中之义。

  中国传统宗教的基本特征是和谐包容。总体上看,中国历史上的政教关系是和谐的,宗教关系是包容的。中国传统政教关系表现为一种“政主教从”关系,即国家、政府、政权主导,而宗教、教会、教权从属。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长时段、全局性的政教冲突,中国传统的宗教基本处于一种辅佐政权的位置。受“多元通和、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等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期浸润,中国宗教形成了爱国、理性、人文、包容、中道、劝善导俗的鲜明特质。因此,中国传统的宗教之间也大体是和谐相处的,宗教之间往往相互影响、彼此渗透,形成了一种中国化的宗教交流会通格局。

  宗教从根本上讲,是由“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所决定的,宗教总体上是从属于社会的性质,从属于所处的历史时空的性质。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宗教经历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宗教内部民主制度的改革,已经从旧中国带有封建性或被帝国主义控制的宗教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当代宗教也应当是从属于当代中国的性质。因此,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力量,宗教关系中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矛盾的主流是非对抗性的,这是中国宗教关系的主要方面。

  从处理宗教问题的原则讲,一方面要抵御境外利用宗教的渗透,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推动宗教领域的公共外交工作。中国宗教界已经与超过80个国家的宗教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广泛参与世界基督教教会联合会、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伊斯兰世界联盟、世界宗教和平会议等国际性组织的活动。佛教界举办了世界佛教论坛,道教界举办了国际道教论坛。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分别赴土耳其、马来西亚等国举办伊斯兰文化展演活动。中美基督教会在上海举办“中美基督教领袖论坛”,在美国举办“中国教会事工”交流会。这些交流工作树立了中国宗教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中国宗教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增进了各国民众对中国宗教及宗教政策的认知与认同。

  习近平主席强调:“应对共同挑战、迈向美好未来,既需要经济科技力量,也需要文化文明力量。”如果把握得当、运用适度,宗教可以成为中国公共外交的一种文化资源。

  对于文明交流互鉴,习近平主席强调,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尊重与平等是交流互鉴的前提。正如儒家所说,“推己及人”“能近取譬”。交流互鉴还需要一种移情的能力,能够“以彼观彼”,放弃以自我为中心,进入对方的文化境域,用对方的眼睛看世界。宗教要摒弃自我中心主义,核心是要转换排他性。

  要懂得相互欣赏。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坚持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每一种文明都是美的结晶,都彰显着创造之美。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相通的。”不同宗教之间,有很多能够相互欣赏的共同性。比如基于世俗生活而建构起来的规范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宗教伦理道德。绝大多数的宗教教义都宣扬止恶扬善、行善积德。基督宗教所谓“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正如儒家所讲“自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原则已成为中西方文明的金规则,说明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性具有普遍性。对此,习近平主席有针对性地强调:“各种文明本没有冲突,只是要有欣赏所有文明之美的眼睛。”

  要善于吸纳。习近平主席指出:“坚持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一切生命有机体都需要新陈代谢,否则生命就会停止。文明也是一样,如果长期自我封闭,必将走向衰落。交流互鉴是文明发展的本质要求。”习近平主席曾经在讲到佛教的历史时又指出:“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但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说明中国佛教的形成是各种文化融合贯通的结果。没有吐故纳新、新陈代谢、取长补短,宗教文明不可能发展存续。

  要勇于创新。习近平主席指出:“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文明永续发展,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顺时应势、推陈出新。”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其关键就是要勇于创新,注入时代精神,吸纳现代文明的精华,在时代化、现代化过程中,推进中国宗教的自我完善。习近平主席还指出:“激发人们创新创造活力,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走入不同文明,发现别人的优长,启发自己的思维。”这就启示我们,中国宗教要以开放心态,积极融入社会、融入时代、融入现代文明、融入中国现代化的洪流,创造出极具中国气派和时代气象的文明成果。如此,才能充分发挥中国宗教在文明交流互鉴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民族和宗教教研室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