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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重商”的经济思想

2018-08-14 庾荣 中国民族报

伊斯兰教极为关注世俗生活,对人们的世俗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进行了广泛的论述与规定。伊斯兰教教义有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影响着穆斯林的经济态度与经济行为。

中国伊斯兰教以“两世吉庆”为处世之本。它鼓励穆斯林立足于尘世,在今世奋斗,积极“入世”:一方面,鼓励穆斯林享受今世幸福的生活,反对过苦行僧式的禁欲生活;另一方面,鼓励穆斯林通过劳动追求合理的物质生活享受。伊斯兰教号召穆斯林在大地上耕种、放牧和经商。这种两世幸福观的思想千百年来在中国穆斯林的生活中产生重要影响,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努力勤奋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习惯。

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后,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相融合,形成中国伊斯兰教,在对商业的肯定中加入了大量的儒家道德伦理思想。伊斯兰教中有关商业道德思想和商业规范的训诫有力地抑制了商业经营活动中的不道德行为。伊斯兰教允许穆斯林商人以公平交易的方式谋取今世的财富,同时认为任何人都不能以欺诈的手段去侵犯别人的财产。伊斯兰教商业规范制订得十分详尽,其核心是“公平交易”,不论是卖者还是买者,或者是以物易物的双方,在享受自己利益的同时,都应尽各自的义务。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讲“诚信”。“诚信”有两层意思:一是诚实,二是守信。伊斯兰教把人与人之间的诚实与守信提到了信仰的高度来看待。

伊斯兰教的经济伦理思想作为一种道德和商业规范,恰似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正当权益,并对建立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经济都起到了积极的辅助作用。

今天,重商的传统在中国穆斯林身上也有着浓厚的体现。如伊斯兰教的主要教职人员阿訇中,有许多出身于商人家庭或本人就是商人。发挥其善于经营、勤于经营的特点,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乃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