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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保护西藏水资源 制度法规先行

2018-03-22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2018年3月22日是第26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Nature for water(借自然之力,护绿水青山)”。

  西藏,雪山的故乡,江河的源头。2017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启动的贺信中指出,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要为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建设美丽的青藏高原作出新贡献,让青藏高原各族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最后一方净土”……这些词无不说明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之重要,长江、黄河、澜沧江从这里起源,来自晶莹雪山上的生命之水,滋养着整个中华大地,维系着亚洲水生态安全命脉。


图为然乌湖 摄影:陆汉益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境内山高谷深、河流纵横、湖泊星罗,水资源十分丰富。西藏境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6418条,流域面积大于1万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8条;水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共有816个,湖泊总面积占全国湖泊面积的30%。西藏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16.5%,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均居全国第一。


图为来古冰川 摄影:李墨

  如何保护好中华大地的“生命之源”,西藏在不懈努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成为水资源保护的先行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树立优良的生态环境是优势、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红线和高压线,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


图为纳木错 摄影:徐静

  为切实保护好西藏的水资源,使其成为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名片,西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措施,为保护水资源作出了积极努力。先后出台《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发布了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实施了西藏“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同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签订年度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覆盖区、市地、县区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层层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在水资源利用方面,要求坚持把好建设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关,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着力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涉水项目取水许可受理时,坚持现场查勘,严格水功能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水资源保护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评估等一系列环节,构成了从起草到评估的完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包括不起眼的小环节,都有相应的考核以及监督。对任何环节的任何失职、渎职、贪腐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均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水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保护西藏水资源,自有一江清水向东流。(中国西藏网 文/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