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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三大特色亮点值得关注

2025-06-05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随着拉萨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出现了旅游新业态发展缓慢、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2025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新制定的《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将规范和解决拉萨市旅游业存在的问题,促进拉萨市文旅产业大发展。

  6月4日,拉萨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各界及媒体记者对该《条例》所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主要包括规划建设、产业促进、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条例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多次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意见建议,于2025年4月29日,经拉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27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条例》有三个方面的特色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方面,突出全域旅游,明确立法目的、发展原则。

  发展全域旅游,拉萨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现实基础,《条例》明确了“为了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立法目的。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和多民族聚居地,《条例》明确 “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根据中央精神和市委关于全域旅游发展的要求,《条例》明确 “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二方面,突出科学发展,强化全域旅游规划统领。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全域旅游发展成果,构建全域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条例》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以及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第三方面,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拉萨旅游吸引力。

  围绕拉萨特色,《条例》明确政府支持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迭代升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鼓励和支持利用生态和藏医药资源开发养老养生康养项目;建设高原体育旅游基地;挖掘藏式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开发高原特色体育旅游产品;培育林卡旅游品牌;依托沟域自然和人文景观,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沟域旅游产业集聚区;开发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会展节庆旅游产品等。(中国西藏网 记者/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