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计量结算标准不统一,结算周期差异大……这些阻碍电力交易的问题,将更好得到解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范结算业务管理,强化结算风险管理,统一电费收付要求。
“《规则》出台后,标志着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市场注册、计量结算为支撑的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构建完成,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坚实规则基础。”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为何要制定这样的规则体系?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市场的计量结算要求。2020年,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有效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2024年,国家能源局又修订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在部门规章中明确电力市场计量结算管理要求。
“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深入推进,煤电、新能源、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各地计量管理要求不规范、单位不统一、流程衔接不顺畅、电网企业与交易机构职责界面不明确、电费结算不及时等问题逐渐凸显,亟须国家层面统一规范。”该负责人说。
此次《规则》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电力市场计量结算业务统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分析,《规则》统一了计量数据采集、传输、校验、校核流程标准。在国家层面明确市场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等各类市场成员在计量装置管理、计量数据管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奠定计量数据质量基础、提升计量数据管理水平。
此外,统一了结算周期及时限要求。“此前,电力市场结算时序由各地自行制定,部分地区电费结算时间较晚,个别地区结算时间长达1个月。”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规则》规范了结算准备、结算依据和电费账单编制与发布、电费收付、追退补和清算等计量结算全业务流程和时限要求。明确结算以自然月为周期开展,明确每月第8个工作日前发布正式版结算依据、第10个工作日前发行电费账单,进一步缩短电费收付时限。
另外,《规则》统一了电费收付流程。明确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电网企业间电费收付流程要求,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电费结算协议签订、承兑汇票使用等要求,提升电费收付质效。
“《规则》的出台,是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从最基础的计量与结算环节着手,致力于构建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制度体系和技术基础,为电力资源的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铺平道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