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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召开2018年下半年创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

2018-11-05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委统战部

11月2日,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召开2018年下半年创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普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扎西次仁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桑珠,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达瓦顿珠出席会议并讲话。

达瓦顿珠宣读了《中共普兰县委员会、普兰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下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驻寺机构、优秀驻寺干部颁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桑珠作讲话并强调工作要求;扎西次仁作会议总结。

桑珠要求,广大寺庙僧尼及驻寺干部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好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僧尼教育引导,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承弘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切实做到爱国守法,以爱国爱教高僧大德为榜样,秉承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政治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目标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向、行动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把依法管理贯穿寺庙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完善寺庙公共服务,在推进小康普兰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扎西次仁强调,普兰县宗教领域要及时传达会议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部署和书记讲话精神上来,自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自觉把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与当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宗教领域落地生根,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党的宗教方针、宗教理论、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通晓政策、知法懂法、熟悉宗教、善于管理的干部,在驻寺工作实践中磨练意志、砥砺品质、增长才干,为推进宗教领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