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在不断发展中,中国经济社会和人口格局已发生历史性变化。古老中国已经从“乡土中国”向“城镇中国”“流动中国”加速转变。
56个民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态势。新时代,在不断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56个民族共同迫切需要一部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典,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3月5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以及相关主体的职责要求,规定了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利于以法治力量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有利于更好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各民族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交往交流交融更为频繁广泛,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2026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西藏山南浪卡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白地乡联合举办文艺演出暨第二届年货展销活动,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用行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中,《故乡锅庄》《羊卓果谐》《阿索啦》等原生态歌舞藏韵悠长,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据了解,演出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直播,共吸引1.1万余名观众云端共赏;在年货集市上,28个特色摊位上的货品琳琅满目,各民族商户同场经营,藏式绣花鞋、民族风围裙、现烤羊肉串等备受青睐……西藏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根据自身特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效果显著。
民族工作不是纸上谈兵、不是夸夸其谈。民族工作历来都是涉及到具体的每一件事、每一个具体环节、每一个人。根据长期以来的民族工作经验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基层,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新的治理需求。基层干部在调解纠纷、组织议事、提供公共服务时,需要更细致、更具创新性的工作方法。在这种背景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广大基层工作者提供了更高层级的法律规范指导。

拉萨市第一中学2025年“行走江苏·感悟文化·共筑梦想”研学交流活动合影
拉萨市第一中学的师生通过一场跨越3900多公里的研学之路,在江苏南京、盐城等地开展“行走江苏·感悟文化·共筑梦想”研学交流活动。活动通过历史寻访、校际互动、文化体验等形式开展。这堂生动且深刻的行走“交融课”,让苏藏师生在感知中增进彼此了解,在互动中厚植深厚情谊。这场跨越千里的研学,既是一次知识的赋能,更是西藏江苏两地教育情谊有力的见证……这样的活动,不仅是两校情谊的美好起点,更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温暖实践。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是要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通过国家立法方式,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好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部法典,是确保执法、司法公平正义的利器,是凝心聚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是用新发展理念推进现代化的支撑,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具体实用法。(中国西藏网 文/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