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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典之力守护青藏高原绿水青山

2026-07-28 青海日报


可鲁克湖—托素湖湿地 省林业和草原局提供

  作为一名扎根青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和生态环境法律服务三十载的执业律师,我亲历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再到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历史性跨越。今年3月12日,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即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站在三江源的广袤草原上,望着清澈的河流奔腾不息,我深感这部法典不仅是一部法律文本,更是对高原生态守护者最有力的制度支撑,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最深刻的法治诠释。

  

  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走过了五十余年的壮阔征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为这一征程注入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实践动力。1972年,中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启了现代环境法治的启蒙之门;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环境法治建设正式起步;2014年,《环境保护法》全面修订,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生态法治进入新时代。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论述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按下“快进键”。《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专门立法相继出台,截至2025年,我国已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余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基本构建起覆盖全面、门类齐全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然而,“单打独斗”式的发展模式也日益暴露体系性缺陷:法律规范“碎片化”、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部门协同不畅等问题,难以适应现代环境治理的系统性要求。以我代理的一起三江源国家自然保护区旅游接待点拆除案为例,一家经营十余年的接待点因位于保护区核心区被勒令拆除,企业不服——同处核心区的村落、林场、省道何以保留?案件虽经调解化解,但折射出的保护区科学划定、历史遗留问题、执法标准统一等深层问题却令人深思。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系统性回应了这些问题,标志着生态环境法治从“分散立法”迈向“系统集成”。

  法典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将三十多部法律、百余件行政法规、千余件地方性法规体系化整合,首创并确立“生态环境”元概念,将生态关系、生态系统和生活环境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待,实现了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控”的理念转变——这正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核心理念的法治化表达。

  

  法典采用“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编制结构,超越传统环境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二元结构,形成覆盖“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协同治理框架。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创新,是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这在全球尚属首创,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治理视野扩展到整个生产方式和消费体系的绿色变革。

  “适度法典化”还构建了“法典+单行法”的“双法源”格局:《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经编订纂修后纳入法典并相应废止;森林法、草原法、长江保护法等20余部法律择其要旨纳入,单行法继续保留;对应对气候变化等尚未专门立法的领域,则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这一模式既确保法典的覆盖面与统一性,又保持了体系的灵活与开放。

  三

  青海承载着“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的省情定位,是法典实践的天然试验场。近年来,青海以法治为引领,交出了亮眼的生态答卷。

  国家公园建设方面,三江源国家公园成为我国首批正式设立的国家公园之一,总面积19.07万平方公里,保护了世界高海拔地区最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建设稳步推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全面启动,“一园引领、多园联动”格局正在形成。生态修复方面,青海实施总投资超200亿元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工程等重大工程,目前三江源区林草覆盖率达74%以上,湿地植被盖度稳定在66%,水源涵养量增加6%,“中华水塔”更加坚固丰沛,藏羚羊、雪豹等旗舰物种种群持续恢复。清洁能源方面,青海建成全球最大的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连续6年刷新省域全清洁能源连续供电世界纪录;截至2026年年初,清洁能源装机超7900万千瓦、占比超93%,绿电外送拓展至22个省区市。法治创新方面,青海率先建立“林(草)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制度并被最高检推广,一批具有青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

  

  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一线法治实践者,我参与推动的多项工作,正是法典精神的先行探索。

  针对“人兽冲突”中农牧民损失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我提交相关提案,推动青海出台全国首个全域覆盖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偿试点方案,以市场化法治手段化解矛盾,与法典“保护与发展并重”理念高度契合。2020年,我提交支持青海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的提案,推动相关立法进程;目前三江源国家公园已设立48个生态管护站,聘用17211名生态管护员,推动牧民从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保护者,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双赢。围绕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我提交提案推动青海“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纳入国家规划;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为碳排放权交易、碳足迹管理等提供了法律依据。2026年,青海力争外送清洁电力4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约3140万吨,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贡献青海力量。

  

  从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启蒙,到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从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的启动,到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从传统能源困境到绿电高地崛起——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跨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完成了从单点守护到系统治理的升级。

  《生态环境法典》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发展理念、治理模式、权利义务的全面重构。它如同一棵扎根中国生态文明实践沃土的“法治生命树”。正如电视剧《生命树》中巡山队员用脚步丈量土地,今天我们用法律条文丈量人与自然的行为边界,这是一场从感性守护到理性法治的升华。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将继续以专业践行法典精神,推动法典在高原落地见效。让我们以法治为笔、以生态为卷,守护好“中华水塔”,以青藏高原之美,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作者: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律师服务团团长、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