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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结三部门实现婚姻信息共享

2025-05-07 西藏法制报

  法院判决离婚后,当事人需提交离婚案件生效证明等材料才能登记再婚;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却无法即时获取变动信息……这些“闹心事”随着山南市琼结县人民法院、琼结县民政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婚姻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后,将不再发生。

  4月28日,琼结县人民法院、县民政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了婚姻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机制签约仪式。这一举措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签署的《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的具体实践,使琼结县成为山南市首家“践行者”。此举标志着琼结县婚姻信息互联互通、协同治理迈入了新阶段。

  签约仪式上,琼结县人民法院、县民政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签署了《婚姻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机制》。该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开启了琼结县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的实践探索。通过跨部门协作,为群众查询婚姻信息提供便利,同时有效减少因婚姻信息不互通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