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阿里地区普兰县公安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车辆噪音污染治理,着力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近日,普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普兰边境派出所、广场便民警务站、治安大队等部门采取系列措施整治机动车噪音污染问题。
行动期间,民警通过实地踏查,对辖区主要道路、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交通流量以及周边环境特点,在噪音敏感路段增设“禁止鸣笛”交通标识,有效提醒驾驶人遵守规定,减少噪音污染。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深入各自管辖区域,开展入户宣传活动。普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执法宣传力度,通过路面执勤值守,广泛宣传噪音污染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2人次、警车4辆次,安装“禁止鸣笛”警示标牌8块。通过系列治理措施,城乡环境综合质量和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得到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下一步,城乡环境综合提升道路交通组各成员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交通噪音污染的治理力度,不断巩固治理成效,着力营造安静和谐、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