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两个案子的执行过程中,我们见证了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感受到法院如何通过具体的执行工作为我们当事人服务。”2024年,西藏某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富群和法院接触频繁,说起法院的执行工作,他深有感触。
记者了解到,西藏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有两个执行案子,都是买卖合同纠纷,两个案子的总执行标的额为976892.40元。在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判决胜诉后,对方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经过多次要求对方履行无果,最终,公司不得已向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让真金白银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奔着这个目标,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在办理西藏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两个执行案件时,法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接待、做到及时立案。案件分流到执行法官后,执行法官及时跟公司和被执行人耐心沟通,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积极主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该公司两个案子97万多元现已执行到位约55万元。
张富群说:“尽管没有完全执行到位,但我知道执行人员已经尽力‘查人’‘找物’,该采取的执行措施都采取了,对维护我们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尽职尽责。”
参与办理该公司执行案件的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告诉记者:“不能让老百姓赢了官司,却等来一张空头支票,该做的工作我们会继续坚持做,争取让当事人拿到全部款项。”
亲历了两个案子的执行过程,张富群对西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有了新的认识。
“作为在西藏经商的民营企业,能感受到近年来西藏在方方面面都比较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张富群说,“而执行工作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执行难’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应该形成全社会执行大联动工作格局,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比如:公安部门协助法院定位被执行人,交通执法部门协助查控车辆;发改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协助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有关工程项目的立项情况及相关资料,停办涉及被执行人投资项目审批;教育部门协助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自然资源局协助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有关不动产、探矿权、采矿权等权属登记进行查询、查封等。各联动单位积极协助法院办理有关执行事项,互相配合、互相衔接,节约执行成本,才能切实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质效,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变成肉眼可见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