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雅尼湿地风光。记者 洛桑 卓玛七林 摄
8月,高原迎来最美丽的时节。在拉萨河两岛内河两岸,一条葱郁的“绿丝带”,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4.1公里滨河廊道内,7.4万平方米的绿地像一块巨型“绿毯”,牢牢铺在河滩上;在阿里昆莎机场周边,成片的绿色沿着公路铺展到远方;在林芝,雅尼国家湿地公园内林草茂盛、山清水秀、飞鸟翔集……
如今,不仅世代居住高原的群众感叹身边环境在一天天变好,就连进藏旅游的游客也沉浸在高原优美的自然环境之中流连忘返。
自治区成立60年来,在党中央的特殊关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创新性地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着力破解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目前,西藏生态文明制度逐步健全,生态保育成效明显,环境质量稳定良好,绿色产业稳步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化逐渐形成,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进”的步伐持续加快
“第一次体验在高原爬山,别有一番乐趣。这里草木茂盛、环境优美。”来自广东的游客曾女士慕名来到拉萨南山公园游玩,深感不虚此行。
如今,拉萨南山公园每天入园上山的市民、游客达到3000至5000人次,节假日可逾1万人次,已逐步成为集休闲游憩、旅游观光、健身娱乐于一体的打卡地。
拉萨南山公园是西藏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一个缩影。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旧西藏,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基本处于被动适应自然条件和对自然资源的单向索取状态,根本谈不上对西藏生态环境客观规律的认识,也谈不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西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起步于西藏和平解放后,随着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得到发展。
特别是2021—2024年,西藏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260.33万亩,治理鼠虫毒草害747.6万亩,完成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48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87.21平方公里,南北山绿化工程完成营造林70万亩。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由48.02%提高至48.07%,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2.31%,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8.75%,河湖健康率100%。
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7%,七地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保持100%。乡村振兴深入推进,累计建设高原和美乡村820个,累计完成户厕改造43.62万余座,人畜分离50余万户,人畜混居、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全区户厕普及率和人畜分离率分别达80%、90%。整体上已经实现了碳中和。
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建设加快推进,羌塘、珠穆朗玛峰等5个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加快形成。
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及有关科学评估报告显示,西藏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质量总体提升、功能有所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渐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生态惠民富民“强”的效应持续释放
“青藏铁路投入运营后,我特意从成都坐火车去拉萨,一路上我仔细观察了铁路沿线环境状况,感到铁路沿线环境保持得很不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退休干部陈显顺说。
青藏铁路的建设和运营是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的标志性工程。科技人员设计采用了以桥代路、片石通风路基、通风管路基等措施,保障了铁路修建。铁路全线建立了33处野生动物专用通道,采取了沙害治理、植草绿化、草皮移植等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
青藏铁路建成运营后,多年冻土保持稳定,铁路两侧生态得到持续恢复,局部区域已接近甚至优于周边自然状态,为推动青藏两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出行条件、加强地区经贸往来、助力群众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
放眼全区,60年来,西藏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努力控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在保持良好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较高公众满意度的同时,努力探索绿色发展途径。目前,以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特色产业为特点的绿色发展模式已在西藏初步建立,西藏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2024年,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总数达404个。绿色工业加速转型,2021-2024年,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7家、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家。高新数字产业加快推进,拉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获批建设,自治区、七地市大数据中心建成运行,“雅江1号”智算中心开工建设。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接待国内外游客6400万人次,同比增长16%;实现旅游总收入750亿元,同比增长15%。清洁能源已建在建装机达2706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96.32%,位居全国前列。高原特色产业的含绿量、含金量、含新量不断提升。
积极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全面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批复工作并予以实施。全面厘清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治理家底,全面实现国土空间需求数、线、图一致。
2021-2024年,累计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136.8亿元,226.22万农牧民享受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累计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1.47亿元,10.3万农林群众专(兼)职从事公益林管护工作,每人每年可获得7000元左右的管护收入;年均提供生态岗位50多万个,广大绿水青山的保护者吃上“生态饭”。阿里地区、林芝市、昌都市首个林草碳汇项目相继成功交易,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拉孜县在首个监测期内实现了CCER预售交易,交易额达到550万元。
生态文明改革“立”的成果持续显现
“我们这儿每年都有棕熊咬死羊的事件发生,因为棕熊是保护动物,我们不能伤害它。”那曲市尼玛县尼玛镇村民扎西旺久说,村里每年因为野生动物肇事而拿到的补偿资金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自2010年《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发布施行以来,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兑付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13.89亿元。
2024年12月10日,自治区林草局、财政厅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补偿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3年赔付数据测算,补偿标准调整后,预计2025年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经费为3.28亿元,较2023年实际补偿的2.04亿元增加了60.8%。”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纵观全区,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和法规日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出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修订《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坚持用法治力量守护高原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日喀则、拉萨、山南、林芝4市首次同步开展了雅鲁藏布江流域立法,开创了全区特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先河。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深做实林长制,印发实施《西藏自治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等。持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环境执法权下放,组建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环境监测权上收,组建7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并具备常规监测能力,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新时代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西藏将不断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科学调控人类活动,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与环境问题;完善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发展;健全高原生态文化建设平台体系与功能,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建设更加美丽的西藏,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