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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全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9-05-17 梁兰 西藏商报

  1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普查办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暨市级普查办主任培训班”,就2018年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2019年普查工作。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区普查办高度重视工作推进的时效和质量,前期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取得很大的成绩。据了解,2018年11月,自治区普查办组织7个核查小组,行程数万公里对全区7市(地)35个县(区)进行了现场质量核查。2018年12月,召开入户调查阶段数据初审会,对全区污染源普查报表的完整性、逻辑性及“一源一档”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审核,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2019年1月17日,在拉萨召开入户调查数据联合汇审会议。4月16日至19日,举办了自治区普查数据质量提升咨题培训会,对加强数据审核,数据提升质量做了动员,各地市普查办和堆龙德庆区就本区域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实例解读了普查数据的汇总评估及审核要点,提出了强化整改要求。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西藏建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共计污染源5700多家,普查建库工作覆盖各类行业污染源,其中包括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生活源锅炉、伴生放射性矿企业、移动源等行业,较好地落实了“应查尽查”工作要求。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工作技术难度高,各类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核算方法复杂且存在差异,针对排放量核算的关键环节和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开展为期一天半的培训,通过现场指导、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2019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关键之年,今年3月至4月,西藏开展了基本信息及生产活动水平汇总数据审核评估,下一步,在5月至6月,各级普查机构将开展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工作;6月30日前,各级普查机构将完成排放量核算结果初报工作;6月至8月,国家将对各省普查数据进行集中审核评估,将审核情况及时反馈地方;8月31日前,将基本确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