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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立法护航青田稻鱼共生系统

2025-06-06 丽水日报

  6月5日,《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有了专属法律保护。

  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是一种“以鱼肥田、以稻养鱼、稻鱼共生”的农业景观、农耕生态与农耕文化系统,距今已逾1300年。2005年,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世界首批、中国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近年来,随着种养人员减少、野生鸟类捕食、种养成本增加等问题的出现,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遇到一定挑战,亟待立法予以系统保护发展。“开展立法工作,是实现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有效保护和传承、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仰勇表示。

  2023年,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就将制定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发展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专题调研组还先后赴青田、庆元等地开展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30余场,收集意见建议近千条。2024年12月,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条例》于今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

  批准后的《条例》共分6章34条,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的总体原则、保护管理、传承利用、产业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明确根据稻鱼共生系统保护与发展工作需要,重点保护传统水稻、田鱼种质、传统稻鱼文化等资源,同时开展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

  《条例》还规定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应当遵循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方针,坚持动态保护、协调发展、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原则;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和稻鱼共生种养模式推广应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激励。

  “这将有利于推动形成政府、高等院校、生产经营主体、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各方共建共促共享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的格局。”从事稻鱼共生种养已10多年的徐冠洪说,有了法律保障,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稻鱼米产业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