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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扫码检查”改革再升级:不“扫码”企业可拒检

2024-12-19 北京日报

  原标题:检查不“扫码”企业可拒检

  本报记者 张楠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北京“扫码检查”改革再升级。执法人员不扫码,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企业还可在“京通”平台上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本市全面推行“扫码检查”监管改革以来,截至11月底,全市各部门已开展扫码检查21.95万次,减少重复检查6300余次,涉企检查更加规范透明,行政检查质效明显提升。

  执法检查前先扫码

  “今天我们主要检查商场内的特种设备,请商场相关负责人跟我们一块去看一下电梯吧。”昨天,在北京华联上地购物中心,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衡家栋在检查前首先掏出手机,对着商场营业执照右上角的二维码扫了一扫。扫码后,记者和商场工作人员看到,“检查对象”“当天前来进行检查的执法人员信息”“待检查项目”“检查清单”等内容在手机页面上一目了然。

  进入电梯后,衡家栋开始对轿厢内张贴的信息公示牌进行检查。

  “电梯下次检查日期为2025年11月,说明电梯目前在有效期内;电梯设置了安全员和安全总监……”一边检查,衡家栋一边用手机在线填写检查清单。记者看到,他在“运行维保情况”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检查栏后,分别根据检查结果勾选了“未发现问题”选项。

  随后,他又检查电梯应急通话设备使用情况,发现电梯应急通话设备能够正常开启,中控室也有人值班,说明电梯信号系统和通话系统都能够正常运行。他随即在手机的检查清单上现场填写了检查结果。“如果检查发现了问题,下次再对同一家企业进行检查时,系统会直接将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弹窗提醒,便于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复查。”

  11月29日,新修订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提出,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以扫描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二维码记录检查行为。“为此,我们持续优化‘扫码检查’规则,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执法人员不扫码开展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处副处长范磊表示,通过扫码,将各类涉企检查从一开始就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实现阳光检查、规范执法,提升社会监督的效果。

  企业可对检查行为在线评价

  在对科大讯飞(北京)有限公司的产品进行扫码检查后,衡家栋提醒企业工作人员:“所有检查记录都是公开透明的,企业可以登录‘京通’平台查看检查结果并进行在线评价,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

  科大讯飞两名工作人员随即用手机微信小程序登录“京通”平台,果然,市场监管部门刚刚完成扫码检查的详情已经实时显示在系统中。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问题。”工作人员点击“评价”按钮,并在“检查人员是否规范开展检查(是否扫码、是否告知检查标准和检查结果)”的选项下勾选了“是”。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对监管部门检查行为的监督,本市“扫码检查”持续完善评价机制,企业可以通过“京通”企业端随时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

  企业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或百度搜索“京通”小程序,使用企业账号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点击“企业空间”,找到数字服务中“企业行政检查结果”,查看相应检查记录进行评价,随时提出意见建议。问题建议在核实过程中不会公开企业信息,以保障企业诉求得到高效处置。

  重复检查将有预警提示

  “过去,一周时间有时会有不同的监管部门,在不同日子来对企业进行检查。现在,多个监管部门会在一周中某一天甚至某一个时段,集中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大大减少了企业迎检压力。”上地华联市场运营负责人伍梓榆说。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负担,各个监管部门对同一检查主体的检查次数如今有了严格限制。“过去,各个监管部门也不希望重复检查打扰企业,但由于各部门之间信息并不互通,无法统筹其他部门的检查数据和检查行程,因此有时会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范磊表示,有了“扫码检查”系统后,全市有49个部门都可通过统一扫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来对企业进行检查,而各个监管部门的检查情况也可以在同一系统内实时汇聚。

  各个监管部门对同一检查主体的检查如果在一天之内超过一次,或是一周超过两次,或一个月超过三次,系统就会自动发出“重复扰企提示”。执法人员接到提示后,就可选择不再对该企业继续开展单独检查,而是以后与其他监管部门一起通过联合检查的方式来完成各自领域的检查工作,避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