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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40个农村饮水工程全部整改到位

2020-01-18 相冰玉 德吉曲珍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人民群众最关心,与其利益最相关的水利工程。为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抓重点、补短板,结合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建设任务,从政策、资金、建设、质量、管理等多方面加力加码,2019年年底,全区剩余3.2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自来水水质达标率提高

  西藏水资源十分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匀,水资源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加之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因此,解决农牧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西藏打赢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全区剩余3.2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在去年9月底前全部销号,由于维修养护不到位造成不能正常供水的140个农村饮水工程在去年1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普及率、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

  自治区水利厅采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深度贫困地区补助资金、援藏资金、“三区三州”资金、政策性信贷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十三五”全区累计落实投资43.2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46亿元,整合脱贫攻坚资金、涉农、各类地方财政资金31.78亿元,仅2019年,全区就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19.69亿元。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累计查看25个县(区)、150多个自然村(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走访了500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去年年底又对全区各市(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和考核。

  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

  自治区水利厅结合西藏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科学确定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水量标准进行了分区细化,明确了牧区取水方便程度标准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标准等,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作为西藏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达标验收的依据。

  下一步,西藏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重心将从“脱贫攻坚”转移到“乡村振兴”,立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与城乡融合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