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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侦快办快处 四川甘孜丹巴森林公安2天查处4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2018-05-25 吉诗德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杜绝火灾隐患,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森林公安局结合上级要求,采取“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措施,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仅在5月21至22日的2天就查处了4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图为何某指认违规野外用火现场

  案一:林区垃圾不可随意烧

  5月21日,民警在八丹路巡逻时发现在路边有人焚烧垃圾。经调查,建筑工人何某,因工地距离垃圾场较远,便将生活垃圾在林边焚烧。何某觉得焚烧一下垃圾应该不会对森林防火安全造成影响,但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丹巴森林公安对何某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并处罚款200元。

  
图为民警正在扑灭火源

  
图为扎某指认违规用火现场

  案二、三:环卫工人随地烧垃圾

  5月21日,丹巴县森林公安局接报称:“在新区山边和河边有大量浓烟,请派员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有2处正在燃烧的火点,民警立即责令当事人扑灭火点。经查,环卫工人扎某和李某在清理河边和山边的垃圾时,由于垃圾较多拉运较为困难,两人为了省事,便在河边和林边各点燃一堆垃圾进行焚烧,二人觉得应该没有大的隐患。殊不知现在正处于森林草原防火期,随即丹巴县森林公安局对两人分别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四:认识不足才是最大的隐患

  
图为牟某指认火案现场

  5月22日,丹巴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巡逻至G350线时,发现林边大量浓烟升起,发现有人正在焚烧杂物,民警立即责令当事人牟某扑灭火点,经询问得知:牟某为回收铁丝和铜管,便将回收的油管带到林边进行焚烧,以便橡皮胶脱落后抽取铁丝和铜管,牟某没想过在林边焚烧会造成多么大的火灾隐患。最后,丹巴森林公安对牟某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件中的当事人都自认为焚烧垃圾、野外用火“应该”不会对森林防火安全造成威胁,殊不知,正是他们的这种“自认为”和“应该”,让森林资源安全处在了一种极大的隐患中。

  在此小编呼吁,我们要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切莫抱侥幸心理,因为隐患不分大小。用火安全不仅关系个人,更关系到大家、关系着社会。学习防火知识,加强防火意识,做好防火措施才是硬道理。(中国西藏网 通讯员/吉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