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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南传佛教的人才培养需要创新

2019-03-13 梁晓芬 中国民族报

  僧伽教育渊源于佛陀时代,是培养僧才、传承佛教文化的重要载体。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南传佛教僧伽教育经历了从依托寺院的传统模式到依托佛学院的现代模式的转型,为南传佛教奠定了僧才储备的基础。然而,当前我国南传佛教高素质僧才仍然匮乏,不利于我国南传佛教界与南亚、东南亚佛教界开展对话与交流。探索南传佛教人才培养的创新思路,推进我国与南亚、东南亚的佛教文化交流,既是新时代赋予南传佛教的文化使命,也是当前南传佛教发展的关键问题。

  我国南传佛教僧伽教育的现代转型

  在我国南传佛教历史上,传统的僧伽教育是以寺院为依托的师徒传承模式,即佛寺教育模式。佛寺教育一度发挥着传承南传佛教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双重功能。

  历史上,我国南传佛教传统的佛寺教育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佛寺教育的经济来源主要是民众的自发供奉,并得到土司的支持。二是佛寺教育教授傣文,随着傣文的普及和应用范围的扩大,使得佛寺教育一直居于傣族社会教育的中心。三是南传佛教传统的佛寺教育是以寺院为中心的“师徒传承”模式。在儿童出家为僧的传统习俗基础上,由师父对入寺童僧进行佛教学识和传统文化教育,其中部分儿童有志终生出家为僧,便逐渐培养成为教职人员。四是课程设置涉及社会生活的多方面,并偏重于实用性。教学内容有文字、算术、天文历法、绘画、建筑、雕刻、塑像等等。在傣族的历史上,南传佛教佛寺教育培养了很多知识分子和高僧大德。佛寺既是傣族的佛教活动中心,也是教育活动中心,佛寺教育在普及傣文、培养民族知识分子、继承和发扬傣族传统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土司制度的解体,传统佛寺师徒传承模式难以为继。南传佛教人才出现历史性断层,高素质僧才青黄不接。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佛学院和各省市佛学院相继恢复办学,为我国佛教僧伽教育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982年,中发〔1982〕19号文件出台。文件对宗教院校的开办具有决定性意义。其中指出“有计划地培养和教育年轻一代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对我国宗教组织的将来面貌具有决定的意义。我们不仅应当继续争取、团结和教育一切现有的宗教界人士,而且应当帮助各种宗教组织办好宗教院校,培养好新的宗教职业人员”。我国佛教界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19号文件精神,各地开始创办各级佛教院校,自主培养爱国爱教的佛教人才。经过多年耕耘,现佛学院总数已达几十所,培养了优秀僧伽数千人,在推动我国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根据云南为全国仅有南传佛教的省区这一实际,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同意云南提出设立“云南上座部佛学院”的申请。1991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成立后,报经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同意,云南上座部佛学院正式列入“全国地方宗教院校系列”。1993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成立云南上座部佛学院。此后,我国南传佛教开创了前所未有的佛教院校教育之路,开始了从传统寺院僧伽教育模式向现代佛学院僧伽教育模式的转型和实践。

  在积累了一定办学经验的基础上,云南省佛教协会开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开办一所三大语系俱全的佛学院。1996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提出设立“云南佛学院”的请示。1997年6月,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明确将云南上座部佛学院更名为“云南佛学院”。更名后的云南佛学院下设3个分院:西双版纳分院(南传)、德宏分院(南传)和迪庆分院(藏传)。

  云南佛学院对南传佛教院校教育进行了探索,实现了云南佛教僧伽教育的现代转型,培养了一批云南佛教界包括南传佛教界在内的中坚力量。同时,云南佛学院作为继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地,也逐步成为云南佛教与南亚、东南亚佛教文化交流的一个窗口。

  当前我国南传佛教的僧才困境

  随着我国南传佛教僧伽教育的现代转型,经过多年努力,云南佛学院及其分院为南传佛教界培养了不少僧才,其中一些优秀僧才已经在各地佛教协会和佛寺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并得到信教群众的认可。然而,当前我国南传佛教依然面临3方面的矛盾:一是现有僧才数量与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二是优秀僧才素质与日益发展的佛教事业需求之间的矛盾;三是优秀僧才与国际文化交流需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

  目前,我国南传佛教共有3000名左右的僧人,但比丘以上的教职人员只有700余人。在人数本不多的僧团队伍中,高素质的僧才尤其匮乏。部分教职人员僧阶不低,但佛学水平及戒律修持不高,僧伽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教职人员队伍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寺院管理水平低的情况;缺乏高水平的国际性交流人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南传佛教对外交往优势的发挥。

  由于南传佛教僧才匮乏,难以满足当地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要,信众往往延请缅甸、老挝籍僧人入境主持佛事活动。外籍僧人入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我国南传佛教僧才与信教群众宗教需求之间的矛盾,但也给境内正常的宗教工作和社会管理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亟需依法规范治理。而且,“外僧住寺”问题究其实质乃是我国南传佛教僧才匮乏的问题,延请“外僧住寺”主持佛事活动实属无奈之举,治标不治本。

  创新我国南传佛教人才培养的建议

  第一,建设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完善我国南传佛教僧才培养体系。

  为了完善南传佛教的僧伽教育体系,自主培养南传佛教高级僧才,提高我国南传佛教的研究水平,南传佛教界应积极借鉴中国佛学院和南亚、东南亚国际佛教大学在僧才培养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快筹办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探索和实践我国南传佛教人才培养的特色之路。同时,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的创建也将搭建我国南传佛教与南亚、东南亚南传佛教对等交流的高端文化交流平台,在文化交流互鉴中促进民心相通,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第二,推进南传佛教中心佛寺与总佛寺建设。

  在我国南传佛教传统信仰地区,中心佛寺与总佛寺对于当地民族文化与宗教信仰的传承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合理布局、依法推进中心佛寺和总佛寺建设,逐步推进其佛寺教育模式的改革和现代转型,将有利于培养南传佛教的初级人才,也能给高素质僧才提供施展其才能的平台;同时,中心佛寺和总佛寺相当于僧才“蓄水池”,有利于南传佛教僧才储备并可适时按需调剂辖区内僧才需求,缓解当前 “外僧住寺”的困局。

  第三,探索整合传统佛寺教育模式与现代佛学院教育模式的新路径。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南传佛教界针对僧源短缺的“瓶颈”,重视基层佛寺的教育功能,创办了菩提学校、贝叶书院、金龙寺培训中心、法住禅林等机构,学修并重培养初级佛教人才,在丰富和拓展南传佛教僧伽教育的模式和路径方面作出了难能可贵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实现南传佛教僧伽教育传统模式与现代佛学院模式的有效结合,建立起一个初、中、高相衔接的南传佛教僧才培养体系,有计划地培养高素质的南传佛教人才,必将有利于我国南传佛教在坚持中国化方向方面健康发展,也将有利于我国南传佛教在与南亚、东南亚的文化交流中发挥更大作用,有益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