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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8-10-10 蒋翠莲 西藏日报

10月9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主持召开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15次学习会。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齐扎拉,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丁业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庄严和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罗布顿珠、曾万明、边巴扎西、白玛旺堆、刘江参加学习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副书记、总干事、研究员郑堆作辅导报告。

学习会上,郑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这个主题,全面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党的宗教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逻辑关系,严谨科学论证了坚定宗教工作的政治方向、着力在“导”上下功夫的方法路径,旗帜鲜明指出了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路举措,对于西藏自治区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地认识和对待宗教,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理性对待宗教、过好当下幸福生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吴英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宗教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做好宗教工作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西藏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导”的理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通过引导、管理、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消极作用。要立足西藏自治区实际,清醒认识西藏自治区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抓住藏传佛教这个维护社会稳定的“牛鼻子”,着眼长远、尊重规律、旗帜鲜明、积极引导,切实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吴英杰强调,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区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各业先进模范和爱国爱教宗教界人士的作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过好当下幸福生活,取得了积极效果。实践证明,这些举措坚决贯彻了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符合西藏工作实际,必须久久为功、绵绵用力,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西藏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决抵御境外渗透;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深化拓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追求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深深扎根心中,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深融入血脉;要不断深化“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维护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要结合“七五”普法,深化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要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化管理相结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深化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要关心关爱驻寺干部,进一步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吴英杰强调,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各司其职、苦练内功,不断提高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参加学习会的每一位同志要以此次辅导为契机,用心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总书记明确的治边稳藏这个西藏工作的纲和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化为具体行动,继续创新推进宗教工作,为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齐扎拉指出,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紧紧围绕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结合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实际,深入挖掘藏传佛教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最大限度凝聚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西藏自治区各族人民群众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拉萨的省军级领导干部出席主会场会议,在市地工作、出差的省级领导干部就近出席分会场会议。西藏自治区(中)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宣传部部分处级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