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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对外公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0-01-13 拉萨晚报

  2017年5月15日至28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拉萨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7月2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拉萨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决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拉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拉萨市委、市政府把做好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崇高使命担当,作为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幸福拉萨的关键举措,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大历史机遇,高点谋划、高位推动,聚焦问题抓实整改,聚焦短板完善设施,聚焦

  困难创新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全力以赴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19年11月,《整改方案》明确的76项任务30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52项255条,整改完成率达到82.5%,其他任务序时推进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

  拉萨市委、市政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首位度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用心用情用力,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抓组织领导。成立拉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白玛旺堆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城关区委书记果果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始终做到组织不乱、工作不断、

  干劲不减。各县(区)、各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坚持“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市县乡三级联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全面整改、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抓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自治区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细化分解出76项任务309条整改措施,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以坚定的态度,立行立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细化举措。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21次常委会、28次常务会、5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相关工作,白玛旺堆书记、果果市长分别107次、141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

  抓长效机制。坚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按照以点带面、建立机制的思路,努力提升我市生态环保工作总体水平。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反弹回潮。出台《拉萨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动机制》《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财政投入与攻坚任务相匹配的保障机制。完善居民取暖用气用电定价机制和补贴政策。建立矿产业绿色发展机制。

  抓督查督办。整改过程中,吴英杰书记、齐扎拉主席、丁业现常务副书记、庄严副书记、姜杰常务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多次亲临一线,督促检查拉萨市督察整改工作。白玛旺堆书记、果果市长等拉萨市领导同志多次亲赴基层调研指导。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予以督查,查实情、督进度,2018年1月以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分别督查9次和23次。市环保整改督办组全面实行清单化调度,采取专案督办、要案盯办、明察暗访等形式,准确掌握任务进展,截至2019年11月,共计督导123次,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系统综合施策,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市委、市政府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工作强度、惠民广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聚焦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尚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来抓。加强理论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增强,绿色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压实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指标,印发《拉萨市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修订《拉萨市目标绩效争先进位考核办法》,提高生态环保类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的权重。积极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仔细分析研判,对24人进行追责问责。强化舆论引导。通过“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军营、进寺庙”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刊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报道308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针对“环境空气质量逐年下滑”的问题。统筹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重点做好扬尘、餐饮业油烟及油气回收改造等工作。完成远大建材等5家企业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淘汰老旧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占比达60%;完成全市国六标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置换工作,完成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推行文明煨桑、环保煨桑;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强化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作业,清扫率、洒水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0%。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6%,全国排名第二。

  针对“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的问题。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强园区管理。研究制定《拉萨市园区经济高效绿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入园发展。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拉萨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和达孜工业园区、堆龙德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林周、墨竹工卡、曲水、尼木、当雄5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建设。完成太阳岛、仙足岛河道沿线截污改造工程、三渠一河及拉鲁湿地北侧截污工程。整治垃圾处理设施。强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范化作业,完成拉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闭库。拉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点火投运。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开工。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城区建筑工地规范化建设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全面加强。实施生活垃圾密闭式清运,积极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编制《拉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完成全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计划总投资11.9亿元的纳金水厂项目基本建成。

  针对“重点保护地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建立区市两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26个。18个市级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与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均已设立界碑。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市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管理局牌子,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加强保护区执法力度。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排查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24个,追责问责19人。继续实施拉鲁湿地三期保护工程。2019年,全市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744万亩,落实生态岗位9928个、专职护林员3458人。全面停止办理涉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等登记审批手续。截至目前,全市注销探矿权12个。

  针对“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完成全市386个“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顿,搬迁拆除30家;淘汰关闭58家;现状评估273家;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5家。建立源头管控长效机制,启动“三线一单”划定工作,保持“三高”企业和项目的零审批、零引进,2018年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16个。

  针对“环境监督管理能力薄弱问题突出”的问题。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作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和8县(区)分局。

  积极推进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快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强化市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和强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现实时发布。完成拉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全市61家重点污染企业中已有45家企业实现联网。完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一期)项目,推进土壤污染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拉萨市环境突出事件应急演练。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监管责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妥善处理环境信访举报案件645起,处理率和办结率100%,罚款金额2104.11万元。

  三、坚持抓长抓常,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拉萨市委、市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盯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抓住重点、把握关键,抓“长”抓“常”,盯到位、盯到底,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守护好青藏高原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