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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设立河湖长13000余名,落实河湖生态岗位80000余个

2019-01-12 王淑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水资源丰富,是“亚洲水塔”,其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418条,总长度17.73万公里,常年水面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08个,湖泊总面积达2.8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面积的31.7%。西藏自治区地表水资源量4394亿立方米,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16.5%,水资源总量、人均拥有量等均居全国之首。


图为林芝市巴松错景区。摄影:赵耀

  为保护西藏绿水青山,保护丰富的河湖资源,西藏自治区建立了五级河湖长体系,共设立13000余名河湖长。各市(地)将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与脱贫攻坚工作緊密结合,截至目前,共有8万余名生态岗位人员从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此外,针对分布在无人区的河流,采用片区河湖长,实现河流全覆盖。阿里地区还将河湖长体系延伸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和边境点,确保边境地区的河湖也有人管。


图为拉萨市拉萨河。摄影:赵耀

  西藏自治区在河湖治理方面已初步见效。截至目前,完成对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地毯式排查,共排查问题443个;关停非法采砂场500余家;清理整治垃圾6500多吨。


图为阿里地区狮泉河。摄影:赵耀

  为了使河湖长制工作深入人心,传达至每一名群众,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相关部门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了藏汉双语河湖长公示牌,标明了河湖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山南市组织河长制湖长制宣传进校园,成立由小学生组成的“护水保土小卫士队”;昌都市洛隆县编制印发藏汉双语河长制工作手册,涵盖了河长制相关知识、村级水管员职责、水生保护监管员职责、长效保洁实施方案等。(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淑 赵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