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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天蓝海碧岸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广西实践”

2018-01-22 唐广生 广西日报

新年伊始,记者来到广西沿海3市采访,所到之处,令人印象深刻:北海市银滩,渔帆点点,细沙如盐;钦州七十二径,蓝天碧海,美不胜收;防城港市红树林一片碧绿,白鹭翻飞;涠洲岛游人如织,一票难求。入夜的岸边城市,华灯璀璨,人们沿着海堤悠闲散步,何等惬意!

1月12日,在北海银滩,前来旅游避寒的吉林省张先生情不自禁:“没想到广西有这么一片干净的大海,水质好,环境佳!”据悉,每年10月至来年3月,前来北海过冬的“候鸟”人群最高时有近10万人次。

水质好,环境佳,“候鸟”多。这是广西海洋环境质量的具体体现,也是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见证。

据2016年环保部监测评价,全国11个沿海省(区、市)中,广西近海海域水质全国排名第一。2017年实时监测数据表明,广西近岸水质达标率为88.2%。

今年1月15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向我区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广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强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治海、生态管海能力,统筹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推动海洋领域开放合作取得了新成效。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立足独特区位,进一步释放“海”的潜力,激发“江”的活力,做足“边”的文章,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新时代的优异答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年来,广西围绕做好“海”文章,精心谋划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海洋调查,加速海洋立法,加大海洋保护,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上“换挡提速”,形成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广西实践”,可谓答卷满意,亮点纷呈。

海洋调查 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摸清“家底”

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海洋,美丽海洋呼唤生态文明。

如何确保北部湾12.96万平方公里海域“天蓝、海碧、岸绿”?

自治区领导态度明朗:广西潜力在海,希望在海,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必须守牢海洋生态底线,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碧海蓝天!

2012年,广西成立了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主席担任组长,不断加强对海洋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7月中旬,广西整合海洋和渔业行政管理职能,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正式获批成立,为发展广西海洋渔业事业、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鲜血液”。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党组书记席扬坦言:“海洋生态是最宝贵的资源优势,也是广西增强未来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摸清广西海洋“家底”,2014年,7家专业调查及软件开发队伍、200余名技术人员拉开了广西海域海籍基础调查的序幕,广西是全国首个开展海域海籍全域全覆盖基础调查工作的省份。

三年夜以继日,广西海域使用确权调查、公共用海调查、其他现状地类调查、岸线专项调查和海域海籍基础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全面告捷。

三载寒来暑往,广西全面查清了用海方式、海域使用类型、公共用海、沿海滩涂、养殖池塘、红树林、河口水域、现状填海等各类用海的数量、权属、分布和利用状况。

“广西海洋‘家底’明了,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席扬说。

经国家海洋局审查,日前,自治区政府批复了《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划定目标明确:至2020年,广西大陆自然岸线(滩)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5%,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

记者获悉,广西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部管理海域总面积60.12%,在大陆沿海省区中最高;广西大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护目标定为91%,在大陆沿海省市中目标最高。

两个“最高”,彰显了广西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底气。

海洋立法 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厅长蒋和生认为:“海洋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建设是保护和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只有加强海洋立法,才能治源强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高度重视海洋规划立法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补上历史欠账。

2014年2月1日,广西首部涉海法规《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填补了广西海洋地方性法规空白。

2015年和2016年,广西接连颁布实施了《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广西无居民海岛保护条例》。

“三大海洋基础法规的出台,广西在全国实现了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无居民海岛保护立法工作的‘弯道超车’,后来居上。”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总工程师刘斌说。

据介绍,广西在海洋规划方面同样不甘落后,从“追赶者”变为“领跑者”。

《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成为国内首批获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区划之一。

从2013年开始,广西通过系统挖掘、整理,编制完成了我国首个省级海洋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此外,近年来广西又先后批复实施了《广西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广西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5)》等规划。

近期,《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关于深化用海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西海域使用权招拍挂管理办法》相继登台亮相。

一批重大涉海规划的实施,为广西依法管海、科学用海、生态用海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介绍,广西在加强海洋立法规划的同时,各相关部门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依法依规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出了一组组漂亮的组合拳。

海洋渔业部门与环保部门签订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重点海域资源、环境监测、海洋灾害和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广西海警、海监和水产部门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纳入政府边海防联合管控工作的海上综合执法协作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海洋渔业部门与环保、海事等部门实现了监测数据共享、巡查执法衔接和应急事故处置合作与联动。

深入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行为。仅2012年以来,全区就立案处罚围填海违法行为36起,处罚违法填海面积22.55公顷,收缴罚款7728.9万元。

海洋保护 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牢根基

时值周末,记者来到防城港市红沙环海堤。蓝天丽日下,水清岸绿,白鹭在红树林上起舞,市民在休闲广场上散步。

据防城港市常务副市长唐轶昂介绍,该海堤投资3421万元,突出海洋“生态”和“绿色”特点,目前已成为广西岸线生态修复的示范工程。

来自东北的黄先生说:“这是我见到过的最好生态海堤,每年我和老伴都要来享受这里的天蓝海净岸美。”

红沙环海堤的整治修复,仅是广西海洋保护的一个缩影。这些年,广西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加大海洋保护力度,可谓殚精竭虑,不遗余力。

先后筹资2.8亿元,开展了防城港企沙镇山新岸线修复整治、西湾红沙环、百里黄金海岸建设、钦州茅尾海、北海市涠洲岛等重大生态修复项目。

先后投入3200万元,在沿海重要港湾、河口、赤潮多发区等重点敏感区域布设17个环境监测浮标;安排近500万元,建设国内首个省级海洋放射性监测实验室;在监测海域内设置海水水质监测站位111个、海洋生物多样性站位59个、海洋沉积物站位21个。

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市场化配置海域使用权试点工作,为沿海兄弟省份开展市场化配置海域使用权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实行“河长”负责制,重点推进入海河流流域的综合整治,实现流域联防联控。

提高海洋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三高”产业落户。2012年以来,共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77宗,组织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97次,其中围填海项目依法听证率达100%。

广西坚持生态“养海”,用心“护海”,扎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世人瞩目。

目前广西红树林面积达7327.86公顷,居全国首位;北海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防城港北仑河口保护区被国家海洋局指定为全国海洋示范性自然保护区;茅尾海、涠洲岛先后获批成为国家级海洋公园;北海市成为广西首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手笔,为广西谱写向海经济新华章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据统计,全区海洋经济总产值从2011年的65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300亿元,翻了近一番。“十二五”期间广西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16.49%,大大高于全国海洋生产总值9.55%的年均增速。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全区海洋和渔业系统将认真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以全国海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为契机,理清思路,补齐短板,不断推进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住碧海蓝天,为广西海洋强区提供海洋渔业资源的永续利用。